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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产停业+罚款25000元!只因做了这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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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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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工厂教育





为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消防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中山市三角消防救援大队在开展火灾隐患举报投诉核查行动时,发现中山市顺廷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地址:中山市三角镇沙栏西路光二工业街9号之五)存在生产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火灾隐患。该行为不符合《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XF703-2007)第4.1条的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








   (在生产车间内设置床铺住人)   


该工厂的居住场所与生产车间之间采用普通木门、玻璃门进行分隔,防火分隔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居住场所与生产车间共用安全出口,未设置独立安全出口,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居住场所与生产车间采用普通木门进行分隔)   


结合《关于对部分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裁量指导意见》(应急消(2019)172号)和《广东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三角消防救援大队依法责令中山市顺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


   (中山市顺廷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停产停业图)


  (在生产车间内设置的床铺已搬离)


法律科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

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XF703-2007)第 4.1 条的规定

合用场所不应设置在下列建筑内:

(a)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储存、经营的建筑;

(b)建筑耐火等级为三级及三级以下的建筑;

(c)厂房和仓库:

(d)建筑面积大于2500m’的商场市场等公共建筑;

(e)地下建筑。


工厂企业人员密集

用电量大,易燃可燃材料多

是消防安全管理的重点

因此工厂企业要杜绝“带病作业”

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保障生产安全

以下这份消防安全提示请掌握!

↓↓↓

工厂企业为什么不能住人?

工厂企业内违规住人,是典型的消防“三合一 ”行为,对住宿人员的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01

工厂内一般存放着大量易燃物品,如不注意保持适当间距,极易发生火灾并且火势猛烈,容易形成大面积燃烧。

02

部分工厂老板为节约成本、缩短工期,在装修过程中使用大量易燃可燃材料进行吊顶和分隔,这些材料燃烧猛烈,会产生大量有毒烟气阻碍人员逃生,对灭火救援造成极大阻碍。

03

多数工厂没有配备足量的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应急照明等消防设施,一旦发生火灾,人员难以在第一时间察觉。


↓↓↓

工厂企业应该如何预防火灾?


01

定期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确保其完好有效。严禁损坏、挪用、埋压、圈占、遮挡消防设施、器材。

02

严禁占用、堵塞或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严禁设置妨碍消防车通行和火灾扑救的障碍物,严禁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03

工厂企业要杜绝违章操作,严禁违规用火、用油、用电、用气,严禁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严禁在施工现场违章使用明火作业。



工厂发生火灾如何逃生?




















↓↓↓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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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应急管理部、广东消防、中山消防

海报丨吕嘉宇
编辑丨黄峻楠

校对丨章杰飞
审核丨王曦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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