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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鸣奋:让网络电影为提高信息素养助力

2016-12-09 黄鸣奋 中国文艺评论

中国文联文艺评论中心与光明网战略合作之“网络文艺评谈”专栏




【网络文艺评谈】开栏语

为推动网络文艺评论繁荣发展,中国文联文艺评论中心与光明网联合策划选题,自2016年8月起,在《光明日报》、光明网、中国文艺评论网同步开设“网络文艺评谈”栏目,定期推出千字文,针对当下网络文艺热点话题做出快速反应,发表权威评论。本期微信推荐其中三篇文章(其中学者黄鸣奋、凌燕均系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网络文艺委员会委员,李春系《中国文艺评论》月刊作者),以飨读者。


网络电影绝不只是新媒体时代一个艺术名目、一种媒体分支或一类电信服务。它也是社会生活真切而生动的记录,是舆情民风及时而精练的表达,是国民素养普遍而深刻的体现。




如果说图像时代已然到来,那么它最鲜明的标志或许不是精致的印刷挂历、插图小说,也不是夸张的卡通漫画或街头广告,而是处处可摄像,人人能出演,日日享新片,个个可播映。电影在20世纪末以来所发生的巨大变化,很大程度上是通过移动互联网络促成的。在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半年一度的调研报告中,电影不再被称作电影,而被纳入“网络视频”的统计范畴。网络视频已经成为网络服务中名列前茅的应用,用户规模2016年6月达到5.1391亿,超过网络音乐、网络游戏和网络文学。网络以“视频”的名义笑纳了电影,电影则以“数字影院”的招牌喜迎网络,从制作、传播、售票到放映,几乎每个环节都用网络贯通起来。


产品的变化每每都会折射出主体的变化。透过网络视频和数字化影院不仅可以观察到电影工作者和网络从业者的携手言欢、文化产业与信息产业的彼此渗透(英文术语Infotainment),还可以看到国民信息素养在以信息技术为龙头的媒体革命中所经历的巨大变化。作为网络视频的电影不只意味着“胶转数”之后上了新平台,也反映出数字化时代用户生成内容的极大增长,同时也释放了公众所蕴藏的创造力;数字影院的电影不只意味着奇观营造多了新手段,也昭示着社会交流可以通过短信+弹幕等途径方便地进行。


网络电影绝不只是新媒体时代一个艺术名目、一种媒体分支或一类电信服务。它也是社会生活真切而生动的记录,是舆情民风及时而精练的表达,是国民素养普遍而深刻的体现。我们到数字影院去看大片,不只是欣赏演员的演技,也不只是玩味情节和寓意,还能通过这些大片所赖以创作、传播和接受的土壤与温床,琢磨相应的科技实力和价值认同。我们在手机屏幕上看视频,不只是浏览网站或朋友推送来的新信息,甚至也不只是把握精彩的画面、配音或创意,而且还能了解它们通过点击、转发和加赞所涉及的社会互动。


由此可见,网络电影不光是我们时代人气的凝聚点、变革的风向标,同时还是我们提高自身素质的依托和见证。如果说传统电影更多体现的是专业电影人和公众之间以影片为中介的对话,那么,网络电影则给了几乎所有用户某种塑造自身的动态影像存在的机遇。在引入虚拟现实、增强现实、人工智能之类科技成果的过程中,网络电影无疑将经历新的变革,迎来新的机遇。尽管如此,它将仍然是我们作为创造者、传播者和鉴赏者本质力量的对象化,既受益于国民信息素养的普遍提高,又为此贡献力量。


(作者:黄鸣奋,厦门大学人文学院中文系教授,中国文联文艺评论中心网络文艺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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