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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4年第1期目录及摘要

编辑部 武大文科学报
2024-09-04


本期目录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实践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共建专栏)

中国社会发展历史逻辑的意义阐释

荆世群


●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体系研究


新时代中国国际法学科体系的构造

杨泽伟


跨学科研究

●文明互鉴与对话


明清之际中国社会对欧洲文明的拒斥与接受

吴根友


中国古代爱情诗翻译选本在西方世界的传播

李松 舒萌之


当代韩国学者论朝鲜时代的苏轼传播与接受

陈庆


●数字经济与数字治理


数据“利益束”:数据权益制度新论

杨东 白银


从创设型机制到支撑型机制:数字时代信息财产法律保护的范式转型

张浩然


哲学研究

辩证法的感性改造与政治经济学的形而上学批判——以《哲学的贫困》为中心的考察

刘建江


论康德对形式与内容的区分

王路


阿马蒂亚·森对罗尔斯正义理论方法论的批判

李娴静


经济学研究

中国全球价值链地位、环境规制与碳排放绩效

张慧智 孙茹峰


社会信任与企业绿色技术创新——基于上市公司微观证据的研究

阳镇 凌鸿程 陈劲


土地环境违规行政处罚对地区绿色生产效率的影响

黄晓光 李胜兰 李倩


社会学研究

●华中乡土派社会学


乡村振兴中国家与农民关系的社会化调适

印子


婚配实践的个体本位:农村“老实人光棍”的形成机制

李永萍



论文摘要


中国社会发展历史逻辑的意义阐释

作者:荆世群(湘潭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摘要:中国社会发展历史逻辑是对中国社会发展历史过程的本质特征和运动规律的科学总结和概括,是中国社会发展“历史必然性”的理论表达,集中表现为中国社会发展的历史阶段、历史环节的逻辑关系。中国社会发展历史逻辑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历史依据,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基础,是中国社会发展历史研究的重要课题,是我们理解和把握中国社会变革历史进程及其发展方向的重要方式,是构建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理论自主知识体系的重要支点。研究中国社会发展历史逻辑旨在把握中国社会历史发展过程的本质和主流,探索中国社会发展历史规律,保持历史耐心,增强历史主动、历史自觉和历史自信,特别是增强历史使命意识和历史规律意识,汲取历史智慧,强化历史认同、民族认同、文化认同、国家认同,更好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好地传播中国声音、讲好中国故事。

关键词:中国社会发展历史逻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新时代中国国际法学科体系的构造

作者:杨泽伟(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

摘要:构造新时代中国国际法学科体系,既是为了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有关学科建设的指示精神,也是为了改变国际法在整个法学体系中的地位与中国世界大国的地位不相称的状况,以及弥补我国涉外法治人才严重短缺的短板。中国国际法学科体系的构造,需要进一步厘清涉外法、涉外法治、对外关系法、国内法与国际法的关系,以及涉外法学、国际法与法学一级学科的关系。在中国国际法学科体系构造的过程中,最为重要的是构建国际法学一级学科专业。未来中国国际法学发展的任务主要包括:弘扬国际法治理念、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提供法治保障,传播中国国际法观、提升中国国际法理念的国际影响力,提高运用国际法的能力以及补齐涉外法治的短板等。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和推动国际法研究的理论创新,则成为今后中国国际法学者的应然使命。未来中国国际法学的发展方向涉及架设国际法与国内法沟通的桥梁、谨慎使用“涉外法学”名称,以及在国际法教育与研究中凸显中国的国际法理论与实践等。

关键词:国际法学;涉外法治;对外关系法;国际法治;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体系;自主知识体系


明清之际中国社会对欧洲文明的拒斥与接受

作者:吴根友(武汉大学文明对话高等研究院,哲学学院)

摘要:16-18世纪耶稣会传教士来中国传教,同时也带来了部分西方的科学知识。中国的儒家士人和士大夫群体中,有一部分人激烈反对、拒斥接受这些知识,也有一部分人乐于学习传教士带来的科学知识,接受并试图融合而后超越西方文化。拒斥的一方,有出于意识形态立场、政治安全角度考虑的,如《破邪集》的编辑者徐昌治,以及该书中收录的各色人等,如清初布衣杨光先;也有王夫之这样的大儒,从儒家经学中天文、地理知识的固有立场出发,批评利玛窦的地圆说和地球与太阳及诸行星的距离说。接受的一方表现出比较多元的立场,有徐光启的“超胜会通”说、方以智的“坐集千古之智”折衷说,也有以康熙皇帝为代表的“西学中源”说。“西学中源”说虽然最终不利于中国人虚心学习西方的科学知识,但也包含着一定的合理的文明交流互鉴思想,即在学习外来文明中的先进内容时,必须保持民族文化的主体性。

关键词:文明交流互鉴;耶稣会传教士;“西学中源”说;儒家经学


中国古代爱情诗翻译选本在西方世界的传播

作者:李松(武汉大学文学院)

         舒萌之(武汉大学当代思想与文化研究中心)

摘要:近两百年以来西方世界翻译和出版了不少中国古代爱情诗。西方编选者以自己的诗学标准对中国诗歌文本进行选择、翻译和阐释,以翻译选本的方式呈现,使其成为世界文学的一部分。中国古代爱情诗翻译选本在西方世界的译介、传播和接受涉及如下问题:输入者的时代环境、编选者的情感差异、接受者的美学取向、中西方的伦理歧异以及不同文化系统的性别认同。分析编选者主体对中国古代爱情诗的阐释依据,剖析具体文学文本与文化现象背后的跨文化传播机理,可以为中国文化的跨文化阐释提供镜鉴。

关键词:中国古代爱情诗;翻译选本;性别认同;跨文化传播


当代韩国学者论朝鲜时代的苏轼传播与接受

作者:陈庆(海南大学海南省东坡文化研究与传播中心)

摘要:朝鲜半岛历史上的朝鲜时代历时五百余年(1392-1910)。当代韩国学者在本土发表的论朝鲜时代苏轼传播与接受的论著,主要涉及朝鲜时代汉文学对苏轼的接受、朝鲜时代《赤壁赋》的接受与“赤壁船游”研究、朝鲜时代的苏轼著述版本考证几个方面。朝鲜时代汉文学对苏轼的接受研究,发轫于1964年,2010年以降形成高潮。其中,曹圭百和柳素真分别着眼于文人群体和文人个体的苏轼接受,贡献尤为突出。对于《赤壁赋》接受以及“赤壁船游”的研究,始于1975年,2010年以来渐入佳境,因“赤壁船游”而产生的一些重要的唱和诗文集,如《壬戌泛月录》《蚕头录》等,也成为重要的研究对象。韩国现存的苏轼作品集为数不少,大部分为朝鲜时代刊印,或直接从明清两朝引进。1985年以来,零零星星地出现了一些版本介绍或文献考证的论文;2009年后,成果数量有较大增长,但始终未能形成较大规模,研究主题也较为分散。

关键词:当代韩国;朝鲜时代;苏轼;赤壁船游


数据“利益束”:数据权益制度新论

作者:杨东(中国人民大学交叉科学研究院元宇宙研究中心,区块链研究院,未来法治研究院)

          白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摘要:创设排他性、利己性的数据权利不利于海量数据的高效流通与多元价值的实现,加剧了数据私权化与效用化之间的内生性冲突。在权益区分保护理论框架下,采取数据利益保护进路更具正当性和相对优势。我国宜将数据利益作为数据权益制度的中心,建构人与人之间动态灵活、有机立体的利他性数据“利益束”范式,以有效协调和整合多元主体之间复杂的数据利益关系,并在数据“利益束”范式下,充分利用Web3.0以用户为中心的开放式价值互联网效能,通过点对点的数据利益流通来构建全网络利益格局。我国还应建立合理的激励与收益实现机制,促进所有数据主体共创和共享数据红利,在数据财产行为主义保护模式基础上,建立智能化治理体系来保障数据安全,最终形成中国自主且更能适应数字经济发展规律的新型数据权益制度体系,以此推进我国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数据要素市场;数据流通共享;数据产权;利益束;权利束;区块链技术;共票;法链;ChatGPT


从创设型机制到支撑型机制:数字时代信息财产法律保护的范式转型

作者:张浩然(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摘要:与有体财产不同,信息财产的法律保护机制遵循着秘密—公开信息的二分,仅秘密信息可通过保护对客体的事实控制来保障利益实现,即支撑型机制;公开信息则主要依靠法律创设排他性权利加以保护,即创设型机制。受限于权利法定原则,创设型机制需因应技术进步不断作出调整。伴随着数据成为新生产要素,国内主流观点主张在数据之上设立新的排他性权利,美国、日本等国的数据保护实践却选择对支撑型机制进行扩张,基于企业对数据的事实控制建构保护制度,这为信息财产保护提供了新范式。在数字环境下,信息与其含义、主体及物理载体逐渐分离,企业对信息的私力控制范围进一步拓宽,支撑型机制适用范围扩张,且相对于创设型机制更具效率优势,传统秘密—公开信息的二分方式已不再适用。为弥补技术变革环境下法定知识产权僵化和滞后的缺陷,应构建更具包容性和现代性的支撑型机制,在商业秘密制度基础上建立合法控制信息保护制度,对向有限主体提供、采取相应控制措施并因此具有商业价值的信息,禁止他人未经许可的获取、利用、公开行为。

关键词:信息财产;知识产权保护;数据要素市场;数据财产权益;商业秘密;秘密—公开二分法;私力控制


辩证法的感性改造与政治经济学的形而上学批判——以《哲学的贫困》为中心的考察

作者:刘建江(华中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摘要:在《哲学的贫困》中,马克思不仅展开了对蒲鲁东的系列辩证法和黑格尔的理性辩证法的双重批判,而且对其进行了感性改造。马克思对蒲鲁东政治经济学批判的核心,在于彻底揭露和批判其形而上学性质。通过对蒲鲁东政治经济学范畴抽象方法的批判,马克思揭示了经济范畴的感性来源,阐释了其政治经济学批判的研究对象;通过对蒲鲁东政治经济学方法论中的伪历史主义的披露,马克思立足于社会关系赋予了辩证法真正的历史性,彰显了其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历史主义原则;通过对蒲鲁东政治经济学的伪批判性和抽象实证性的揭露,马克思阐明了其政治经济学批判是一门“革命的科学”和“历史运动的科学”,凸显了其政治经济学批判的革命向度。立足于对蒲鲁东“政治经济学的形而上学”的批判,马克思既在政治经济学批判语境中探讨了哲学方法论的问题,又在哲学方法论视域中考察了政治经济学批判的科学性质问题,实现了历史唯物主义与政治经济学批判的最初融汇。

关键词:马克思;《哲学的贫困》;感性辩证法;政治经济学的形而上学;历史唯物主义;政治经济学批判


论康德对形式与内容的区分

作者:王路(郑州大学哲学学院)

摘要:形式逻辑一词来自康德。康德对形式与内容的区分影响深远。康德关于形式与内容的区别可以有一种新的解释:所谓形式,指与逻辑常项相关的表达式;所谓内容,指与非逻辑常项相关的表达式。康德在自己的思想中有这样的认识,但没有完全说清楚。日常认识、科学认识的表达是有内容的,哲学认识、逻辑认识的表达也是有内容的。澄清这个问题,逻辑上涉及句法与语义的区别,语言上涉及语言和语言所表达的东西的区别,以及这两个方面之间的关系。澄清这个问题,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康德的先验逻辑,有助于学界更好地认识所谓形式与内容的区别。

关键词:形式与内容;句法与语义;形式逻辑;先验逻辑;康德


阿马蒂亚·森对罗尔斯正义理论方法论的批判

作者:李娴静(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

摘要:阿马蒂亚·森把罗尔斯研究正义问题的方法论称为先验制度主义,并在理论构建和实践维度上对这种方法论进行了批判。森认为,先验制度主义选择的正义原则的非唯一性构成了其理论的不可行性;按照先验制度主义的要求,人们在作出公正判断的过程中根本不考虑任何焦点团体之外的观点,这种具有封闭性的判断有程序上的褊狭性、焦点群体的可塑性和排他性;先验制度主义方法本身并不能对各种使我们的社会变得更加公正的方案进行比较,对于令社会变得更加公正而言,先验制度主义既非必要条件也非充分条件。从森对先验制度主义进行批判的观点及其论证思路中可以看出,罗尔斯对正义原则唯一性的相关回应并不能反驳森的相关质疑;用《万民法》中的理论亦不能成功破解先验制度主义具有的封闭性难题;用先验制度主义的方法对公正社会的设计,与现实社会中与正义问题相关的政策、战略或制度选择迥然不同且相距甚远。森对先验制度主义的批判有助于推进现代正义理论在实践层面的发展,有助于激发人们对全球正义问题以及正义原则多元性与唯一性的再思考。

关键词:正义;阿马蒂亚·森;罗尔斯;先验制度主义


中国全球价值链地位、环境规制与碳排放绩效

作者:张慧智(吉林大学东北亚学院)

          孙茹峰(吉林大学东北亚学院)

摘要:努力实现全球价值链地位攀升与低碳经济发展双目标是中国面临的关键问题。基于2000-2014年中国制造业行业数据,考察全球价值链地位攀升对碳排放绩效的影响与作用机制,可发现:全球价值链地位攀升有助于碳排放绩效改善,其赋能效应在不同类型、技术水平以及污染密集度的行业中存在差异性;能源利用效率与能源消费结构是全球价值链地位作用于碳排放绩效的主要路径,同时环境规制强度的提高可以进一步增强其对碳排放绩效改善的正向作用。我国制造业应全方位、多层次融入全球价值链体系,深化链条间行业的上下游合作,推动制造业内部的能源技术溢出效应转换,对不同行业进行差异化政策支持,同时地方政府也应加强适时监督,规制行业的短视行为。

关键词:全球价值链地位;碳排放绩效;能源利用效率;能源消费结构;环境规制


社会信任与企业绿色技术创新——基于上市公司微观证据的研究

作者:阳镇(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

          凌鸿程(江西财经大学数字经济学院)

          陈劲(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技术创新研究中心)

摘要:作为一种隐性的非正式制度,社会信任对于推动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开展技术创新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立足微观企业绿色技术创新,考察社会信任对企业绿色技术创新的影响机理,研究表明:社会信任主要通过强化企业社会责任与缓解企业融资约束促进企业绿色技术创新,外部资源供给与内部可持续导向能够强化社会信任驱动的企业绿色技术创新的正向价值,产生内外赋能效应,这种促进作用在非国有产权、中西部地区以及正式制度环境更弱的企业中更为明显。当前应着力深化社会信任环境与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信任的润滑剂效应,以改善企业绿色技术创新的融资环境。

关键词:社会信任;企业绿色技术创新;企业社会责任;融资约束;政府补贴


土地环境违规行政处罚对地区绿色生产效率的影响

作者:黄晓光(广东海洋大学经济学院)

          李胜兰(中山大学岭南学院)

          李倩(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会计学院)

摘要:土地环境执法体系的完善,有助于激发土地空间资源的潜在能量,从而有力推动地区绿色发展。土地环境违规行政处罚作为土地环境执法的重要手段,随着社会经济的变化,不断维持着经济发展与环境治理两者的谐和关系,深刻影响着地区经济绿色发展的方向。目前,我国的土地环境违规行政处罚尽管有力降低了污染物排放,却未能提升地区的绿色生产效率,这反映出地方政府未能有效权衡经济增长与污染治理的关系。欠发达地区通过减少处罚换取增长绩效,发达地区则以过度处罚换取污染治理绩效,二者都没有综合地从治理效率的角度考虑问题。为使治理效率整体上最大化,地方政府一方面应侧重于针对违法事件作出处罚,而非直接限制市场主体的生产经营活动,另一方面应完善环境治理的激励机制,调动市县及以下各级基层政府环境治理的积极性。

关键词:土地使用;环境违规行政处罚;绿色生产效率


乡村振兴中国家与农民关系的社会化调适

作者:印子(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摘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的政策实践,指向了社会学持续关注的国家与农民关系问题。公共资源下乡中国家与农民之间的互动不仅在器物和组织两个层面展开,还集中体现在价值层面。在乡村振兴的积极案例中,国家与农民关系的新形态表现为器物层面上国家资源与社会需求的有效对接,组织层面上社会动员能力的提升,价值层面上农民国家认同感的强化。国家输入的公共资源只有以高度社会化的方式与农民互动时,农民才可能按照特定的行动逻辑将“国家”内化于心,国家权力才算实现了社会合法性的确认和再生产。为了实现国家与农民关系的社会化调适,社会治理公共性的建设不应停留于权力运作的策略层面。国家应充分发掘、激活蕴藏于乡村社会中的本土资源,将自上而下输入的公共资源转化为推动乡村社会开展自主建设的内生要素。如此,公共资源的下乡才能在推动乡村振兴的过程中,促成国家濡化能力在基层的再造,实现现代国家在社会中的扎根和成长。

关键词:乡村振兴;国家与农民关系;治理公共性;国家资源下乡;农村环境卫生治理;社会合法性;社会认同


婚配实践的个体本位:农村“老实人光棍”的形成机制

作者:李永萍(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

摘要:老实人光棍是当前农村一种新型的光棍,这类光棍群体的出现是农村婚配实践变迁的产物。婚配实践包括婚配权力和婚配能力两个重要变量。在乡村社会转型过程中,婚配实践的主体发生变迁和分化。其中,婚配权力的主体逐渐从父代向子代转移,子代个体的婚配意志凸显,父代成为退居于后台的支持者;婚配能力的主体日益从家庭整体转向子代自身,子代的个体性禀赋在婚姻达成中愈益凸显,因而婚配实践呈现出个体本位的特征。当年轻人主导婚配权力之后,其个体性的情感偏好和交往能力直接影响了婚配对象的选择。那些太老实、不善于与女孩子交往的男性很容易成为婚姻市场竞争中的失败者,极可能面临打光棍的命运。可见,当前的婚姻市场竞争不再是局限于以父代为核心的家庭经济竞争,而是扩展为子代的个体性竞争,后者放大了个体性因素的婚姻市场分化效应,“老实人”群体沦为光棍的风险显著增加。

关键词:婚配模式变迁;婚配权力;婚配能力;婚姻挤压;农村婚姻市场;个体本位;初婚率;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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