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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一地中小学学区、招生计划公布

美好滁州
2024-09-10

明光市2024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区划分范围

小学学区划分


一、小学学区 


实小

1.公安路、菜市街以东,池河大道以南,双拥路以西,南线西段至铁路,南线东段至板桥路;南大寺东巷。

2.女山路以东,花园路以南,明珠路以西,池河大道以北(除明珠园4-5组团)。

3.板桥(除周郢队),大李,原黄庄村的黄庄队、官池队、顾桥队。


工小

1.韩山南路以东,池河大道以南,公安路、菜市街以西,铁路线以北;南大寺西巷。

2.韩山北路以东,龙山路以南,车站北路以西,池河大道以北。


逸夫小学

1.车站北路以东,龙山路以南,女山路以西,池河大道以北。

2.女山路以东,龙山路以南,明珠路以西,花园路以北;明珠园小区4-5组团。

3.韩山北路以东,龙山路以北,明珠路以西,嘉山路(五马路)以南。

4.小南郢、万豪一期。


新生小学

1.韩山路以西,池河大道以南,金达路以东(不包括滨河书香苑、滨河东苑A、B区)。

2.池河大道以北,搬运新村巷向东接耐火东村,向东经三中北门至韩山路以南,韩山路以西。

3.小河南、小圩子、呼园、张湾、上赵。


三小

明珠路、双拥路以东,明酒大道以北,抹山大道以西,龙山路以南。


明湖学校小学部

1.洪武路以东,嘉山大道以北,明珠路以东,龙山路以北,南泰路以西,高速公路以南(不包括龙山路以北的永利金郡、凯旋门小区和创业大道以东的南崇·和悦城)。

2.原抹山村。


滨河学校小学部

1.嘉山大道以北,洪武大道以西,高速公路以南,池河以东(不包括小南郢)。

2.池河大道以南,金达路以西(包括滨河书香苑、滨河东苑A、B区)。

3.池河大道以北,搬运新村巷向东接耐火东村,向东经三中北门至韩山路以北,嘉山大道以南,金达路以西(不包括万豪一期)。


抹山小学

1.抹山大道以东、高速公路以北、女山大道以西、明光中学以南。

2.明光中学以北、女山大道两侧的上罗、大纪村。

3.抹山大道以西的怀寺小区、蓝城·城园、富光·兴学名郡、明镇泗方。


城南小学

1.抹山大道以东,龙山路以南,高速公路以西,龙山路以北的永利金郡、凯旋门小区和创业大道以东的南崇·和悦城。

2.双拥路以东,明酒大道以南,抹山路以西。

3.原严岗村,原徐郢村,原黄庄村的庙东、庙西队,映山社区。


中学学区划分


二、中学学区


嘉山中学

1.车站南路以东,池河大道以南,黄郢路以西。

2.明酒大道以南(包括板桥、大李、严岗、徐郢、映山、卞庄)。


第二中学 

1.池河大道以南,黄郢路以东,明酒大道以北,高速公路以西。

2.池河大道以北,车站北路接龙山路交叉口向东至山后路以东,嘉山大道以南,明珠路以西,龙山路以南,抹山大道以西。


第三中学

车站路以西,龙山路交叉口向东至山后路以西,嘉山大道以南,万豪小区以西沿搬运新村路以东,交通路以东(包括小南郢、张湾、上赵、小河南、小圩子、呼园)。


明湖学校初中部

1.洪武路以东,嘉山大道以北,明珠路以东,龙山路以北,抹山大道以西,高速公路以南。


明湖学校城北校区

1.池河大道以北、抹山大道以东、高速公路以南;

2.高速公路以北、明光大道以东、环湖大道以东覆盖明东街道;


明光市滨河实验学校初中部

1.池河大道以南,交通路以西。

2.池河大道以北,搬运新村路以西,嘉山大道以南。

3.嘉山大道以北,洪武大道以西(包括赵府村),池河以东。


备注:以上学区划分只限于本学期新生入学报名,不作为转学学区依据,转学由市教育体育局根据各校学额情况按规定统筹安排。

招生计划

1.城区小学一年级拟开设68个班,招收3060人。其中:实小拟开设8个班,招生360人;工小拟开设4个班,招生180人;逸夫小学拟开设10个班,招生450人;新生小学拟开设4个班,招生180人;三小拟开设6个班,招生270人;明湖学校拟开设14个班,招生630人;滨河学校拟开设10个班,招生450人;抹山小学拟开设6个班,招生270人;城南小学拟开设6个班,招生270人。


2.城区初中七年级拟开设74个班,招收3700人。其中:二中拟开设16个班,招收800人;三中拟开设10个班,招收500人;明湖学校拟开设16个班,招收800人;滨河学校拟开设10个班,招收500人;嘉山中学拟开设12个班,招收600人;明湖学校城北校区拟开设10个班,招收500人。


以上招生计划为前期摸底计划,在报名过程中将根据各校生源分布情况,对各校开班数作适当调整。


3.各乡镇街道的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招生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要实现“全覆盖、不遗漏”的目标,以保障本地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及升学,并妥善解决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

时间安排

1.5月,城区各小学对各自学区内幼儿园大班学生数进行摸底,收集本校六年级毕业学生相关材料(户口簿、房地产证等),并进行登记,初步审核掌握两个起始年级学生学区分布情况。


6-7月,市教育体育局组织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分管业务副校长或教务主任,对城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进行逐校复审,确定每一位学生所属学区。家长所提供房地产证、户口簿等材料必须是原件,待审核完成后原件退还,复印件由家长签字确认属实,小学留存备查。对于材料提供不足的,学校接收家长提供补充材料。


2.7月底前,市教育体育局根据城区各校对幼儿园大班学生数及六年级各学区学生数分布摸底情况,召开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会议,确定各校招生计划、学区划分,制定2024年明光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文件并进行公示。


3.8月底,城区中学七年级新生,根据市教育体育局复审结果,按照“划片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统一安排到城区公办初中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学生持由所属学区中学印制、原就读小学代发的通知书,按规定时间直接到学校报到注册。


4.8月10-12日,城区小学一年级网上报名端口开放,提交信息后,监护人于8月13日前登录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如网上报名不能通过或监护人不会操作的请于8月14-17日到相应学校现场报名。


8月18-23日,市教育体育局组织城区小学业务副校长或教务主任,对城区各小学一年级报名学生相关材料进行复审,确定每一位学生所属学区。报名登记及整理、审核工作务必于8月27日前完成,8月28-30日各校公布招生名单,8月31日新生报到注册。


5.农村中小学8月31日组织所属学区学生报名。


6.9月2日正式上课。


7.2024年秋季学期明光市城区一年级招生将同步使用“安徽省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家长可以通过手机操作登录“皖事通”APP搜索“安徽省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系统”,也可电脑登录“安徽省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系统”。网上报名不能通过或监护人不会操作的在规定时间内到该学校进行现场报名。具体操作办法见明光市教育体育局《关于2024年明光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登记使用网络服务系统的通告》。

明光市2024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办法解答

1.明光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办法的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划分学区,适龄儿童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学校严格按学区进行招生。


2.学区是如何划定的?

答:为了保证适龄儿童少年有序入学,我们综合考虑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能力和学校周边区域生源情况,采取以学校为中心,划定一定区域的方法形成学区,该区域内的生源原则上全部到本区域内学校入学。


3.适龄儿童到所在学区的小学登记,需提供哪些证件? 

答:①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在一起的电脑打印户口簿(须有适龄儿童的身份证号);②法定监护人的房地产证(无房地产证可提供建房许可证、房产交易的公证书、其他有效证件材料主要指如连续半年以上的水电缴费单、有线电视缴费证等能证明实际居住地址的证件、材料);③儿童《预防接种证》(开学后统一收取)。


4.学区内生源是如何判定的?

答:学区判定的依据是“住户统一”,指入学新生与其法定监护人同户口、同居住地。祖孙三代户籍在一起的住户,如适龄儿童的父母双方均未购房或未分配住房并实际常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的,可认定为学区内生源。


5.户口、房产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学生学区如何认定?

答:①非本市户籍或户籍与居住地分属两个学区的,一律凭房地产证及其他有效证件在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入学。

②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或仅有本市户籍(挂户或空户)但无常住房产的,由教体局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就读学校。

③已购本学区房产,但未实际入住的,由市教体局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就读学校。

④已购本学区商用房产,本人商用非居住或租借他人的,不能作为学区判定的依据。


6.租房居住是否可认定为实际居住地?

答:由于租房有很大的随意性,容易造成学区判定上的混乱,所以不能认定为实际居住地。此类学生由教体局根据城区学校班额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7.房屋征收户子女如何入学?

答:因城市发展,房屋征收,尚未安置的,可凭征收相关证明材料,到原住址所在地学区内学校入学;已安置的住户子女,就近在安置地学区内学校入学。


8.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如何入小学?

答: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如需在城区学校就读小学,应由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并出具以下证明材料:①户籍证明(学生及其父母务工一方的户口簿),②暂住证或租房协议,③务工证明,由法定监护人持相关材料到教体局统一登记、审核,根据登记人数和分布情况,按照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到城区相关学校就读。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申请原则上不予解决。


9.残疾儿童少年如何入学?

答:要以义务教育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实名登记系统信息为依据,制定就学具体方式和办法,并落实责任学校和责任人员,做到全覆盖、零拒绝。对适合进入普通学校的残疾儿童少年,要就近就便、优先安排进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加强特殊教育资源教室、无障碍设施建设,为残疾学生提供必要的学习和生活便利。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可设立特教班。对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加快明光特殊学校建设,使其尽快具备接受视力、听力和智力残疾儿童就学的条件。对确实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教育部门将统筹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教育资源,为其提供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服务,并纳入学籍管理系统。所有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均享受义务教育相关优惠政策。另外,明光特教学校今年秋季继续招生,招生办法将另行通知。


10.军人子女如何入学?

答:驻军或现役军人子女入学。其父母可持申请报告、军官证和部队政治部证明到市人武部审核登记,教育主管部门按照滁州市教育局 滁州军分区政治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滁州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滁教体基〔2023〕9号)文件要求执行。


11.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到明光工作的“绿卡”持卡人适龄子女如何入学?

答:无固定住房的,“绿卡”持卡人需经市园区管委会或投资合作促进局核实确认,并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统筹安排入学(需出具申请报告、户口簿、身份证、绿卡等有效证件)。有自有固定住房的,按居住地就近安排入学。


12.在外地或本市乡镇小学毕业,要求到明光城区升初中如何办理?

答:在外地或本市乡镇小学毕业,要求到明光城区升初中就读,城区有住房的:由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其中本市乡镇小学毕业生的申请须经毕业学校所在地中学签字盖章),持户口簿、房地产证、小学完成证书,并提供小学学籍表到学区内初中审核报名。无城区住房的:由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其中本市乡镇小学毕业生的申请须经毕业学校所在地中学签字盖章)并提供租房协议和务工证明或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等材料到教体局统一登记、审核,根据登记人数和分布情况,按照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到城区相关学校就读。


13.新生入学后学校如何分班?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新生编班实行电脑派位随机分配,班级编制完成后,班主任和配班的教师要随机选定,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举办或变相举办各类特长班,更不准编排重点班、人情班。


14.学区划分能否作为转学学区的依据?

答:不能,学区划分只限于本学期新生入学报名,不作为转学学区依据,转学由教体局根据各校具体学额情况按规定统筹安排。

来源:明光市人民政府发布

初审:邓忠航  实习生严怡梦

审核:胡文峰  审签:魏礼彬

投稿邮箱:czrbxmt@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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